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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新《安全生產法》主要亮點以及湖南宣傳貫徹情況。)
  
  (湖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羅德龍發佈新聞。)
  紅網長沙11月28日訊(記者 曾小穎)再過兩天(12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將正式施行。11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新《安全生產法》主要亮點以及湖南宣傳貫徹情況。
  湖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羅德龍發佈新聞,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佈處處長姚偉紅主持發佈會。
  解讀亮點:明確安全生產首要地位
  
  新《安全生產法》明確了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強硬的強制執法權,並強化了事故責任追究。對事故發生單位及其責任人員實行雙罰制度,大幅提高對事故責任單位和主要負責人的罰款金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罰款將提高2至5倍,規定對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責任單位,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一千萬元以上兩千萬元以下罰款,對重大、特別重大事故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實行終身行業禁入。
  羅德龍稱,這些空前的嚴厲舉措反映了新《安全生產法》強調“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真正把安全生產放在各項工作的第一位。
  而為確保安全生產的“首要地位”,羅德龍介紹,新《安全生產法》強化落實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政府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明確規定各級安監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作為行政執法部門;並強化了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新《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要明確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員、責任範圍與考核標準,建立監督考核機制,確保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增加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人員作用發揮的保障規定;要求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規定,加大安全投入;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配備註冊安全工程師;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及時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
  同時,新《安全生產法》強化政府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明確規定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作為行政執法部門,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首次明確了鄉鎮以及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擴大了監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對象和範圍;首次賦予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強制執行權,規定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拒不執行停產停業整頓和停止建設指令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監管部門可以通知有關單位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依法強制生產經營單位履行決定;增加了生產經營單位拒絕、阻礙監督檢查的法律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監管權威地位。
  新《安全生產法》還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對應予處罰的所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都規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將罰款上限提高了2倍至5倍,強化了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震懾力;強化事故責任追究,對事故發生單位及其責任人員實行“雙罰”制度,大幅提高對事故責任單位和主要負責人的罰款金額,規定對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責任單位,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一千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重大、特別重大事故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實行終身行業禁入;建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庫和公告通報制度,對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向社會公示並通報行業主管部門以及投資、國土、證券監管等部門和有關金融機構。
   湖南落實:將加強基層能力建設
  
  羅德龍稱,為了切實抓好新《安全生產法》的學習宣傳貫徹,湖南已深入開展了一系列學習宣貫活動。不僅在全省安監系統、各級政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中開展了全員性的專題培訓,還免費發放了4萬冊《安全生產法》單行本,4600本《安全生產法》釋義讀本,《安全生產法》DVD光碟200餘套,確保全省各級黨政負責人和每個重點生產經營單位都有一本《安全生產法》全本;全體安全監管人員人手一冊釋義讀本,每個縣級以上安監機構都有一套光碟資料。省級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將在本行業(領域)內組織相應的專題講座、發放學習宣傳資料,還將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雜誌、微博、微信等各類媒體,面向全方位、多層次開展學習宣傳活動。
  為配合新《安全生產法》,羅德龍介紹,湖南正全面清理規範性文件,做好新舊制度銜接,實現平穩過渡。前天(11月26日),省人大常委會依據新《安全生產法》,對《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進行了相應修訂;省安監局組織力量,對湖南現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省直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部門的清理工作也即將全面完成。湖南安監系統將以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和新《安全生產法》實施為契機,以全面推進依法治安為主線,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依法落實以企業負責人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源頭治理,治本攻堅,鍥而不捨,持續發力,抓緊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嚴格監督檢查新《安全生產法》的貫徹落實,對於違法者要嚴肅追究、一查到底,對因瀆職失職行為造成事故的要嚴肅處理,決不姑息,切實維護法律的權威性,確保新安法規定的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
  新《安全生產法》強調“加強事前預防,強化隱患排查治理”,賦予了安監部門相應的強制執法權,也加大了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追查懲處力度。發佈會現場,紅網記者問及今後湖南將如何用好新《安全生產法》中的這些新舉措,改善湖南的安全生產形式。對此,羅德龍回應,除了做好新《安全生產法》的全面宣傳普及,還需要切實加強安全監管的基層能力建設,“特別是縣鄉、園區的安全監管能力建設”,以落實監管主體責任的建設來推動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
  羅德龍介紹,在加強安全監管基層能力建設方面,此前湖南已做了一定的探索,以地方法規形式明確了縣鄉兩級的安全監管職責,併在全國率先實施了委托執法。自深入開展了安全生產示範創建,94.7%的鄉鎮、企業參加了安全創建活動,435個鄉鎮、街道先後通過示範驗收穫得表彰,其中絕大部分示範鄉鎮街道實現了工礦商貿事故零死傷。
  羅德龍介紹,在今年6月,湖南省委省政府辦公廳聯合發佈了《關於加強縣鄉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建設的意見》,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實現全省縣鄉安全生產監管機構、人員、經費、裝備“四落實”,隊伍結構、素質、能力、作風“四提升”,工作職責、任務、機制、手段“四匹配”,促進基層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和常態化。並明確規定各類高新區、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和大型農(林)場要明確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配備監管人員,納入統一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  (原標題:新安全生產法12月1日起施行 湖南將強化縣鄉園區安監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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